
发布时间:2025-12-23 浏览:次
简阳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简阳市2025年公开考试招聘
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大学生乡村医生资格审查递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成都市简阳市2025年公开考试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且达到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确定递补人员”的规定,现将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递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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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笔试总成绩 |
笔试总成绩排名 |
|
1 |
临床或中医医师 |
201018118234 |
刘锦江 |
1651010401309 |
49 |
5 |
|
2 |
临床或中医医师 |
201018119235 |
郑国志 |
1651010400902 |
56 |
4 |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12月 25 日(上午9:00—12: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简阳市卫生健康局四楼408办公室(简阳市河东新区射洪坝街道松林路333号)。
递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相关手续见《报考须知》(附件)。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根据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人。
咨询电话:028-27028288
附件:报考须知
简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
报考须知
一、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应注意什么?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提示说明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应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应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未在“备注栏”中注明的,视同不符合相应条件。其中,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相关证书的,应当注明取得证书的级别、编号和取得时间;暂未取得的,应作出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证书的承诺,未如期取得,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待业)经历须从高中阶段起填写至报名时止,不得间断。
参考往年情况,一般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后期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比较集中,可能影响资格审查进度。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二、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一)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各级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8.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外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三)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最后一日。
(四)基层工作经历认定的操作原则?
1.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由报考人员自行申报提交。
2.报考人员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被举报查实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或予以辞聘、清退。
3.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可按月累计,合计服务时间满24个月,视为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
三、专业如何认定?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其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单位)在岗位汇总表中未明确说明的,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招聘岗位在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3个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学科专业(类)名称及代码。应聘人员符合其中一个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应聘该岗位,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须符合其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不限”的,即应聘人员在该教育层次的任何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门类、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
专业要求中的大学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主要为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专业目录。留学归国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单位)可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专科的岗位,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专业设置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应聘。
对个别涉及专业名称及代码等调整的,以国家教育部门发文为依据进行认定。出现新旧专业比对认定争议时,原则上以应聘人员就读高等学校依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新旧学科专业调整的有效文件或应聘人员就读的高等学校依据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有关文件或有关规定出具的有效专业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得简单以学科专业不在参考目录为由不予通过审查。
如果考生毕业证或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是一级学科(专业类),而招聘公告设置的专业条件是二级学科(专业)的,则以考生所在高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
四、本次招聘中要求的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什么?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
五、本次招聘中政策性加分如何办理?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人教函〔2022〕84号)等规定执行相关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规定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前)中加分,不同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
符合加分政策规定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应急岗位”“公卫特别岗”人员: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委、民政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等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六、本次招聘中需提供哪些面试资格审查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下同)、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其中:(1)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原件1份;(2)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2024届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档案保管存放部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并亲笔签署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须提供《退役证》、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须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相关考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须提供相应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无工作经历要求,须提供相应时间段的社保清单,并亲笔签署无工作经历承诺书。(3)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在国(境)外高校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的专业认定证明材料,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留学归国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七、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且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云贵川渝四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作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重要参考。
八、申请减免报考费用办理手续
1.适用人员: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脱贫户家庭考生;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2.办理地点: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18号3号楼一楼报名大厅,联系电话:028-61802812,028-61802797)。
3.办理时间:2025年10月13日-10月19日(工作日每日9点-17点),19日17点以后提交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做减免处理。
4.所需材料: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5.办理程序:
(1)首先在网上完成报名并缴纳报名费用,申请减免通过后予以退费。
(2)报考人员可到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须拨打联系电话(028-61802797),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上传材料时务必将本人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正面照、所需材料盖章版上传到指定邮箱(3812851610@qq.com)。
九、其他
本次招聘公告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招聘公告中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报名最后一日为截止日。